- 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 - 劳务承包服务招标公告
- 发布时间:2024-09-02 点击次数:48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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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
劳务承包服务招标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招标人: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
招标内容:
序号
标段名称
招标项目范围
招标内容
1
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石膏业务部劳务承包服务
负责石膏倒运、攒垛装卸、清扫劳务承包服务(具体详见《招标文件》)
劳务承包服务
服务期:三年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2.1、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;
2.2、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道路运输、装卸、清洁清扫;
2.3、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万元;
2.4、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4台翻斗车、3台铲车(须带电子计量称);
2.5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,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、岗位责任制度;
2.6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
2.7、经营状况良好;
2.8、无不良纪录,信誉良好;
2.9、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。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9月9日17点
四、投标保证金
4.1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,保证金到账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。招标人开户行及付款账号: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、建设银行建设大街支行、13001635208050002089;
4.2如投标人无违约行为,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完成现场工作交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如投标人以任何理由阻挠、拖延劳务承包交接工作,招标人可视实际损失扣除保证金。
4.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:
4.3.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,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;
4.3.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;
4.3.3 其它违法违规行为。
五、安全生产保证金
投标方中标后,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壹拾万元的安全保证金(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安全保证金),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中标人发生违反《安全生产协议》情况,招标人可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。如果未发生上述情况,安全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给中标人。
六、招标联系人
招标联系人:黎凯
联系电话:0335-3016959 13091363662
秦皇岛华瀛磷酸有限公司
2024年8月29号
邮编:066004
电话:0335-3161817
服务热线:400-600-0409
生产平台:秦皇岛天鼎化工有限公司
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(东区工业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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